11月5日上午,法学院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傅郁林于腾讯会议作题为“民事裁判逻辑与证明责任”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学院副院长王德新教授主持,学院三百余名师生共同聆听讲座。
本次报告主要围绕证明责任和裁判依据两个方面展开。首先,傅郁林指出证明的对象是作为请求权依据的法律规范必须满足的事实。随后,傅郁林从三个问题入手对证明责任做了详细的讲述。第一,她引入医院病历丢失案,提出了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不一定都是证明对象,所以并非争议事实都需要查明的观点。第二,她从具体事实和要件事实的关系入手,说明了具体事实必须经过法官自由心证的推论,而要件事实才是证据的证明对象。第三,傅郁林指出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都需要查明,无争议的事实只需要确认,需要证明的只是作为法律适用有争议的事实。接下来,傅郁林对裁判依据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她提出,法官裁判依据的法律规范为大前提,适用法律所依据的要件事实为小前提,由小前提推导出大前提的过程是裁判的重要依据。紧接着,傅郁林围绕“无争议则无裁判”对法律规范与具体要件的逻辑思维关系作了详细的推导与分析。最后,傅郁林建议同学们解构大量的真实案件与判决书,通过切身感受真实的裁判过程触发真正的思考。报告结束后,王德新进行了总结,他强调要加强对法院证明评价、裁判理由的分析,同时作为法律职业人要加快构建逻辑思维体系。
本次报告会的顺利举办,有助于同学们在法学学习中将实体法与证据法相联系,同时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的应用意识、逻辑意识和知识体系意识。
编辑:刘 阳